1.相关校领导; 2.党政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、学生工作部、纪委(监察专员办)、社科处、科技处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、人事处、计划财务处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、国际交流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团委、创业学院、图书馆、网络与信息中心、校友会办公室、技术转移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; 3.学校教学委员会全体成员,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团全体成员; 4.学院(部)党政主要负责人、分管教学(实验)副院长、副书记、系(教研室)主任、教务干事; 5.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全体成员。 |